汉滨区农业合作化运动

来源:《陕西党史》  时间: 2018-01-18  阅读量:

汉滨区农业合作化运动

汉滨区档案史志局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中国农村自土地改革之后的又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几亿中国农民开始社会主义新生活的伟大尝试,是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进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的农业合作化,是指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程,它具体是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步骤实现的。汉滨区(原安康县,以下均称安康县)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过程既与其有着共性,又有它自身的地域特点。

一、安康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背景

早在建国前,安康县的农村互助活动就一直存在着。如有经济信用众助一家的小田会,多则4席,少则1席,每席8人;再如进行换工生产的互助班子,它分行班、坐班。行班以包工做农事或建筑砍柴为主,坐班以互助换工、协作农活为主,工具大家凑,每班少则十数人,多则百余人。这说明互助合作在农村是有存在基础的。

解放后,安康县委对农村的互助合作活动一直发挥着引导、组织作用。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广大农民从地主手中分到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但是,在农村中占绝对优势的仍然是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自身的局限性,农民既无力采用农业机器、新的农业技术和耕作制度,更无力抵御自然灾害。这种小农经济极不稳定,无法使广大农民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而且在其发展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两极分化。为了便于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发展农业生产,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提供大量的商品粮和工业原料,为了避免农村重新出现两极分化,必须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各级党委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逐步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在这种背景下,安康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进一步深入开展起来。

二、安康县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过程

安康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自1950年开始,到1957年2月底基本结束,历时6年,大体可分为初步开展、深入进行、急促完成三个阶段。现分述如下:

(一)初步开展阶段(1950年—1953年12月)

这一阶段是农业互助组兴办、发展的阶段。

1951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后,中共安康县委及时贯彻执行。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合理引导,典型带动,促进了互助组的长足发展。但随着互助组数量的增长,措施不到位,松散的弱点相继暴露出来,对互助组的整顿、巩固、提高势在必行。1953年,中共安康县委制定了《农业生产计划方针任务及实施办法(草案) 》,针对互助组“数量大,问题多,不巩固”的实际,确定了“针对缺点、大力整顿、稳步提高、适当发展”的工作方针。同年4月,整顿工作全面铺开。整顿工作采取了“重点深入、摸索经验、分片包干、分批进行的办法,首先由较好的常年定型组入手,摸出经验,做出样子,再推及全面”。通过整顿,互助组总数虽比1952年略有下降,但常年固定互助组的数量大幅提升。也就是说,互助组的数量下降了,但质量却提高了。互助组的整顿、巩固和提高为安康县发展初级社 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进行阶段(1953年12月—1955年11月)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发展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3年10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三个互助衔接逐步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步骤,随着决议的贯彻执行,安康县大办初级农业社的工作也逐步开展起来。

早在1953年5月,中共安康地委工作组已在安康县文武乡陈家沟互助组进行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至7月25日陈家沟初级农业合作社正式成立,成为安康地区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它为安康县发展初级社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1953年冬,中共安康县委在互助组取得巩固,群众已有组织农业合作社要求的形势下,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决议》精神,认为在全县有领导有重点发展农业合作社是非常适时和必要的,因此拟定了《安康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计划》。《计划》确定在八区大同乡王仁强互助组和中隆乡鲁立典互助组、十二区王远平互助组试办农业合作社。建社工作自同年12月25日开始,翌年2月结束。随后,安康县委又继续试办了三个农业社。截至1954年5月中旬,安康县共试办成功6个农业社,入社农户为141户,社员360人,土地1235.74亩。此外,还试办了1个蔬菜合作社,至此,第一期建社工作结束。1954年7月5日,中共安康县委又开展了第二期办社工作,全县15个区每区各办1个共15个。截至同年10月,两期共试办23个农业合作社(含1个蔬菜合作社和陈家沟合作社),参加农户716户,社员2529人,入社土地6137.4亩,其中8个社进行了秋季分红。

23个农业合作社试办成功之后,安康县于1954年秋后开始大力开展新建农业社工作。截至1955年8月,全县共建成236个农业社,入社农户8863户,占全县总户数88447户的9.43%,入社土地92491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8.09%,入社耕畜3604头,产量一般都高出未参加农业社产量的20%到300%。

此外,其它合作组织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至1955年8月,供销基层社由1954年上半年的9个发展到14个,入社股金由1954年的53275元增加到74804元,营业额由1954年的1652473元增加到4726267元;信用社由1954年上半年的7个发展到158个,入社农户40008户,占农户总数的46%,入社股金连同信用组共达60439元,超出1954年的6倍,贷款业务是1954年上半年10810元的10倍多,达到同一时期银行贷款的73%;手工业生产社由1954年上半年的2个发展到7个(内有1个砖瓦供销社) 。

总之,这一阶段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基本是健康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显著的。据统计,在此期间,粮食生产基本保持稳定增长,尤其是1954年粮食产量达到26685万斤,增长幅度较大,比1949年增加87.9%;耕地面积扩大14.7万亩,复种指数增加20%,达到154.9%;农民收入水平明显增加,在1954年建成的大同乡光明初级社31户社员中,收益上升的13户,占42%,持平的10户,占32.2%,下降的8户,占25.8%;1953年全县农业人口年平均现金收入分配为21.16元,1954年增长到27.56元,1955年又增长到35.25元。

(三)急促完成阶段(1955年11月—1957年2月)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发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判了所谓的“右倾错误”,把建立农业社的工作推向高潮。同年11月9日至18日,中共安康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区、乡干部和积极分子共929人。会议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以及安康地委四级书记会议精神,检查批判了全县在合作化工作中存在的所谓“右倾”保守思想,讨论并制定了今冬明春农业合作化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全县农村社会主义改造步伐。自会后的11月到翌年1月底,安康县掀起了大办合作化的第一个高潮。在这两个多月内,共新建农业生产合作社1693个,参加农户56965户,连原有148个老社入社农户13591户,全县共建成初级农业社1841个,加入农户为70656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81%,在原有基础上发展了七倍。至此,安康县基本实现初级农业合作化。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建社工作发展过快了。

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转入以高级社为中心的发展阶段。1956年1月,安康县开始在五里、张滩、恒口等区的55个初级社中试办了13个高级合作社,同年2月建成,参加高级社的农户为2887户,占已入初级社农户的4%。其中有5个乡完全高级合作化。

随着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安康县发展高级社的脚步越来越快,甚至到了脱离实际的地步。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安康县在高速发展高级农业社的同时,又开始了并社工作。到1956年年底,安康县初、高级农业社已发展到1505个,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3.83%,其中高级社有821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67.98%。1956年12月22日,地委书记王廷佐在电话会议上要求,把合作化运动推向高潮。随后,安康县在1956年冬至1957年春掀起了合作化工作(高级合作化)的第二个高潮。到1957年2月,安康县的初级农业社全部转入高级社,共有高级社1222个,入社农户达87541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97.7%。至此,安康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尾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由于组建高级社要求过急,步子过快,工作过粗,甚至强迫命令,许多干部、社员的思想跟不上,许多政策,如土地、牲畜、农具入社的政策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加之多数干部缺乏组织大社和管理大规模集体生产的经验,造成许多农业社经营管理混乱,长期被出工“大帮轰”,计酬“大概工”,分配“一拉平”所困扰,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农业生产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

三、安康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经验教训

从安康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程来看,互助组和初级社的合作形式比较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在互助组到初级社阶级,中共安康县委贯彻了中共中央“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了逐步发展的过渡形式,一切从实际出发,及时纠正运动中出现的偏差,并不断加以整顿和巩固,在巩固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因此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稳妥的。1955年冬季以后,由于对所谓“右倾”保守思想的批判,造成了不少干部盲目追求速度,急于完成任务,搞“一刀切”甚至强迫命令。在初级社立足未稳,还没有巩固的情况下,全县在一年时间里就基本实现了高级合作化,导致一些随大流建立起来的高级社,在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上,给以后的工作遗留不少问题。

安康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虽然在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缺点和偏差,但是,对合作化的成果必须予以充分肯定。农业合作化的大方向和基本思想,即坚持发展合作经济,把广大农民逐步引上集体化的道路,把落后分散的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现代化、社会化的农业是正确的。不仅过去,而且在今天,农村的实际情况一再说明,必须重视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否则农业生产不可能得到稳定持续的发展。农业合作化把农民引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把广大农村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使集体经济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有力地防止了土地兼并和两极分化,为农民的共同富裕创造了条件。几十年来,安康县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在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诸方面均取得了重大成就。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形式上似乎回到了农业合作化以前的个体经营状态,很容易让人产生疑惑,以为当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的。其实,以包产到户为基本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业合作化以前的个体农业是有本质区别的。这就是作为农村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合作化之前是个体农民私有的,而包产到户之后只是经营方式由集体生产变为农民个体劳动,土地的所有权仍是集体的,农民与集体是一种承包关系。可以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合作化事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和深化,它一经实施之所以能立即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这和在此之前几十年集体经济的积累是分不开的。如今,在中共中央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刻和农村“三变”改革的实践中,汉滨创新运用“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贫困户”的脱贫模式,农业合作化这段历史很有鉴借,因此,熟悉和重温农村合作化运动这段历史是很有必要的,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很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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