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的二十大】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一)

来源:《陕西党史》 2022/04  时间: 2022-07-05  阅读量: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1921年6月初,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代表尼克尔斯基先后到达上海,并与上海的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李达、李汉俊建立了联系。经过几次交谈,他们一致认为应尽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李达、李汉俊同陈独秀、李大钊通过书信商议,决定在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国内各地的党组织和旅日的党组织共派出13名代表出席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他们是:上海的李达、李汉俊,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的陈公博,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着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大会。陈独秀、李大钊均因事务繁忙,未出席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晚上开幕。会场设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

共产国际代表马林首先致词,对中国共产党成立表示祝贺。他介绍了共产国际的概况,并建议把会议的进程及时报告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随后,代表们具体商讨了大会的任务和议程。

7月24日,各地代表向大会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的情况。7月25日和26日,休会两天,由张国焘、李达、董必武起草供会议讨论的党纲和今后实际工作计划。7月27日、28日和29日,连续三天举行三次会议,对党的纲领和决议作了较为详尽的讨论。

7月30日晚,代表们正在开会时,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突然闯入会场,环视一周后又匆忙离去。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建议马上中止会议。大部分代表迅速转移。十几分钟后,法租界巡捕包围和搜查会场。由于活动已受到监视,会议无法继续在上海举行。代表们分批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在一艘游船上召开了最后一天的会议。

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表明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把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中国的先进分子经过长时期的艰苦探索,找到马克思主义这个正确的革命理论,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对中国革命问题认识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飞跃。

党的一大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选举陈独秀担任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李达负责宣传工作。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从此,在古老落后的中国出现了完全新式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的,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近代中国革命历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有了可以信赖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举行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有中央局成员、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和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回国的部分代表。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等12人(尚有一人姓名不详),代表着全党195名党员。

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原公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举行。陈独秀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央局向大会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张国焘报告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的经过以及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的情况;团中央代表施存统报告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经过及大会通过的决议。大会推举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组成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其他决议案。

大会通过的宣言是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宣言在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社会性质的基础上,提出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奋斗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实际上制定出了党在现阶段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

宣言指出:党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表明党的二大宣言坚持了一大纲领所规定的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即党的最高纲领。

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它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设和党的纪律作了具体规定。与党的一大所通过的党纲相比,它明确地阐释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党的二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组织工作。

党的二大第一次将党在民主革命中要实现的目标同将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要实现的长远目标结合起来,不仅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任务,并指出要通过民主革命进一步创造条件,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问题认识的一次深化,是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成果。它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获得独立和解放、为中国革命的正确进行指明了方向。从党的一大确定直接搞社会主义革命,到二大确定首先进行民主革命然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是党的战略方针的一次重大转变。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举行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30多人,代表全国420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大会。陈独秀代表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报告。大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问题。

经过两天的热烈讨论,大会接受共产国际关于同国民党合作的指示,通过《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宣言》等文件。这些文件指出:党在现阶段“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工作”,采取党内合作的形式同国民党建立联合战线,“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努力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中国,使全中国革命分子集中于国民党”。文件还规定了保持党在政治上的独立性的一些原则。

党的三大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方式实现国共合作,这是当时能够为孙中山和国民党所接受的唯一合作方式。大会解决了革命发展中的这个重要问题,就能够在孙中山这面颇有号召力的革命旗帜下,通过国共两党的共同努力,广泛发动群众,发展革命力量,加速推进民主革命的进程。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党的三大的重大历史功绩。

大会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谭平山、王荷波、毛泽东、朱少连、项英、罗章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邓培、张连光、徐梅坤、李汉俊、邓中夏为候补委员,组成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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